2016年温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事业编制人员选调公告

2016-09-30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2016年温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事业编制人员选调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报名地点:温州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会议室。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6年温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事业编制人员选调公告
  温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面向全市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4名,从事不动产登记的具体工作。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选调人员的资格条件
  1、温州市各级机关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2、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等条件;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身体条件;
  4、工作表现突出,近三年考核合格(称职)以上;
  5、符合报考职位其他要求。
  二、选调岗位具体要求
  详见《温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选调办法和程序
  1、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2、报名人数与选调岗位指标比例不足3:1的,将商有关部门研究决定视情核减。
  3、笔试。报名者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进入笔试,笔试重点测试报考者运用理论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笔试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
  4、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注重对应试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察了解。面试分100分。
  考试总成绩100分,笔试占总成绩的50%,面试占总成绩的50%;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如所有岗位报名人数均少于5人,直接进入面试程序。
  5、体检和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选调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组织体检,并组成考察组进行全面考察。如体检、考察结果有不合格等情况,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6、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公示7天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0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温州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会议室
  地址:温州市学院西路5号
  3、报名人员需如实填写《温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和人事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意见后,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单位性质及经费形式证明、近期同底片免冠1寸正照2张到报名点报名。
  4、报名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5、温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温州市国土资源局人事处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五、组织实施
  本次选调工作由温州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实施,本公告未尽事宜及选调过程中有关事项由温州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联系号码:88366835,85512082,监督举报电话:88360710。
  温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1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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