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温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15人公告

2016-08-18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2016年温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15人公告已发布,浙江公务员考试网获悉,报名时间:2016年8月26日(星期五)至27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详见下文:
  温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温州市瓯剧艺术研究院是温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基层文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复函》(浙人社函〔2015〕114号)、《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温政办〔2006〕220号)和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 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瓯剧演员14名、戏曲服装设计兼管理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具体岗位及要求
  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16年温州市瓯剧艺术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26日(星期五)至27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方式:分为现场报名和邮寄报名。咨询联系人和电话:杨老师,0577-88319227 13587692566。
  (1)现场报名。地点:温州市车站大道621号(温州市瓯剧艺术研究院)。请应聘人员提供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单寸照片3张、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后证书原件返还)。
  (2)邮寄报名。请应聘人员将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单寸照片3张、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复印件邮寄到温州市车站大道621号(温州市瓯剧艺术研究院),邮编325000,收信人杨老师。报名日期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逾期报名无效。相关报名材料的原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审查。
  3.资格审查
  温州市瓯剧艺术研究院负责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起5天内,由温州市瓯剧艺术研究院工作人员电话反馈应聘人员资格审查结果,并向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告知领取准考证时间(邮寄报名的为资格复审时间)。现场报名并经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指定时间到温州市瓯剧艺术研究院领取准考证。邮寄报名的应聘人员,携带相关原件通过资格复审后即可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后戏曲服装设计兼管理员岗位确认参加笔试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不开考;瓯剧演员岗位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取消招聘计划的将在温州人才网和温州文化信息网站上发布公告。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二)考试
  1.戏曲服装设计兼管理员岗位考试内容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⑴笔试主要测试本专业及戏曲相关基础理论知识,考试采用百分制。
  ⑵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根据命题要求完成服装设计图绘制并回答相关提问,所需笔和上色工具等请考生自带。面试采用百分制,合格分为60分。此项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对象。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00分)*3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70%。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对象名单届时在温州文化信息网上公布。
  2.瓯剧演员岗位的考试总成绩由考生近两年在校学习期间的综合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
  ⑴考生近两年在校学习期间的综合成绩由考生所在学校提供,按相应比例计入总成绩。
  ⑵面试。瓯剧折子戏表演,演出时间不超过10分钟,乐队与舞美等有关方面由瓯剧院协助。考试采用百分制,合格分为60分。此项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对象。
  考试总成绩=考生近两年在校学习期间的综合成绩(满分100分)*5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50%。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对象名单届时在温州文化信息网上公布。
  3.考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核
  体检对象按用人单位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核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考核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温州人才网和温州文化信息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相关问题经查实确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相关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通过公示后,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
  三、其他
  1.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2.因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4.招聘相关事宜将在温州人才网和温州文化信息网站上公布,请及时登陆查询。
  5.本公告公示期自2016年8月17日起至8月25日止共7个工作日。考生对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书面意见,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6.其他未尽事宜,参照《2016年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执行。
  7.本公告由温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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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6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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