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公务员考试基层工作经历如何理解

2016-07-21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在处理考生问题的时候,就发现了很多考生对省考“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定义等还有疑问,本文就来统一进行解答。
  关于“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如何理解?
  答:部分招考职位所要求的“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或曾在军队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2年以上的经历。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时间计入基层工作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具体请向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咨询。
  如何提供基层工作经历证明
  对于社会人员(要求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来说,在政审的时候,必须提供工作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的方法有很多种,优先推荐的是劳动合同;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则需要有原单位开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当然必须要有单位签章。中间更换单位,工作经历可以累计的,还需要提供多个单位的劳动合同或书面证明。社会人员在职人员(社会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书面同意书及盖章。有些农村工作经历或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考生,需要当地乡镇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开具证明,也可提供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者公积金缴纳存单、社保缴纳存单等来证明。
  办理工作证明有困难怎么办
  很多在职人员都会有这样的顾虑,如果单位知道我考了公务员,可能会影响以后在公司的发展,或者会使领导印象不好等等,让考生处于一个两难的情形中。浙江公务员考试网提醒考生,遇有这种情况,可以和招考单位协商,等面试通过后再提供相关证明,这样的话,倘若面试失败,工作证明也就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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