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杭州市临安市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招聘23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6年7月26日(星期二)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报名地点:临安市人力资源市场(临安市临东路67号人才大楼二楼)。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杭州市临安市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公告公布如下。
2016年杭州市临安市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公告
为满足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23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学历、专业及有关要求等详见《2016年临安市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信息》(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3.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招聘范围、对象详见《2016年临安市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信息》(附件1)。
5.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76年7月26日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1年7月26日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2016年临安市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信息》(附件1)。
6.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方法和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和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7月26日(星期二)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临安市人力资源市场(临安市临东路67号人才大楼二楼)。
2.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报名前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严格按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进行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请自行下载《2016年临安市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按要求规范填写并在承诺栏由应聘人员本人签名。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及复印件,1寸彩色照片2张;社会人员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须携带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1寸彩色照片2张。
委托他人报名的,除提供所需材料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外,还需提供委托人亲笔签字的委托书。
3.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进行报名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符合报考条件者发给笔试准考证。准考证领取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若有效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人数2倍的,将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进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笔试科目考一门,报考护理岗位(A类)考试内容为护理综合基础知识,报考其他岗位(B类)考试内容为医学综合基础知识。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以A、B两类岗位报考的人数为基准,分别按照淘汰20%的人数比例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时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面试实施3天前,若有入围面试人员书面申请自动放弃面试的,可在本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办法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列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标准和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后,在体检合格考生中,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在报考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临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用手续,并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若在聘用审批后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
对于不能在2016年9月30日前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2.临安市的正式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3.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部分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时间计算到2016年9月30日止,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及其它有效证明为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5.社会人员报考部分有户籍要求招聘岗位的,以2016年7月26日户口所在地为准,持户籍迁移证尚处于户籍迁移中的可以报考,但须于笔试前办好相应落户手续。
6.本次招聘公告及相关信息在临安市人才网(www.larcw.com)发布。
7.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相关规定执行。
8.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临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1-63723364 (市人力社保局)、0571-61063697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临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