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温州市瓯海规划展示馆讲解员招聘公告

2016-05-07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2016年温州市瓯海规划展示馆讲解员招聘公告已发布,浙江公务员考试网获悉,报名时间:自本招聘告示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5月20日止。详情如下:
  2016年温州市瓯海规划展示馆讲解员招聘公告
  温州市瓯海规划展示馆(筹建)由瓯海区规划编研中心负责管理建设,现因展示馆讲解等业务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企业合同制讲解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告示如下:
  一、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口语表达能力强,热心公益事业、性格开朗有亲和力,仪表端正、形象气质好;
  2、持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甲等(含)以上资格证书;或曾获得过大学(或学院)演讲、辩论、朗诵等口才类比赛前三名者;
  3、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其中:播音主持、新闻或新闻传播学、中文、英语、城市规划、旅游、文案策划和广告策划等相关专业或有展示场馆讲解经验者,可优先录用);
  4、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
  5、温州市户籍。
  二、报酬待遇及工作要求
  (一)待遇情况。企业合同制人员。待遇报酬4000元/月,含社保,住宿自理。
  (二)工作要求。工作地址在温州市瓯海区古岸路(半塘公园北部)瓯海规划展示馆大楼内。该馆将于近期对外开放。
  本次招聘的讲解员主要工作职责,是为该场馆的日常参观人员和团队提供场馆全部规划布展内容及背景情况的讲解服务、影视场馆体验的向导服务兼礼宾等。
  工作时间按该场馆今后对外开放时间确定。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自本招聘告示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5月20日止。
  咨询电话:0577-55593723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⑴请应聘讲解员的报名人员,在温州人才网下载并填写《讲解员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并将最高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资格证书、身份证等原件的扫描件,连同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个人生活全身照片1张(非艺术照)、报名登记表等电子版,压缩成1个文件包(大小不超过5MB),邮件文件名主题标明“×××(姓名)--应聘讲解员”字样,发至邮箱:415154055@qq.com。
  报名日期以电子邮件发送日为准,逾期报名不再受理。
  (二)报名材料审查及面试
  通过初审的报名人员,须在面试当天携带上述报名各项材料原件、复印件和彩色免冠近期1寸同底版照片3张(背面注上姓名),进行报名材料复审。
  根据报名人数筛选择优入围。具体面试要求将在面试前详细告知。
  (三)面试
  根据报名人数筛选择优入围。具体面试要求将在面试前详细告知。
  (四)体检、政审考核
  (五)聘用
  1、签订相关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2、聘用人员在岗使用期间若有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以及符合其他有关合同解除和终止条件的,解除合同,予以辞退。合同期满后,若工作需要、考核合格的可续聘。
  四、其他事项
  1、若出现报名人数偏少等情形,则据情酌减招聘人数。
  温州市瓯海区规划编研中心
  2016年5月6日

分享到

切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