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江长兴县泗安镇人民政府消防工作站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公告

2016-04-18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2016浙江长兴县泗安镇人民政府消防工作站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为2016年4月26日至5月10日止(节假日除外),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浙江长兴县泗安镇人民政府消防工作站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公告公布如下。
  2016浙江长兴县泗安镇人民政府消防工作站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应聘条件
  1.具有长兴县户籍或长兴生源;
  2.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身高1.65米以上;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5.因工作性质所限,建议男性;
  6.退伍军人,消防部队退役人员优先。
  二、招聘岗位及报名方法
  1.招聘岗位:泗安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队员,岗位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承担灭火、抢险救援等职责。
  2.报名时间:2016年4月26日至5月10日止,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
  3.报名地址:长兴县泗安镇消防站(泗安镇政府五楼505办公室)。
  4.报名方法:携带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学历证书、退伍证、户口簿、身份证、驾驶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5.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报名后,由泗安镇政府组织资格审查,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6.考试内容及时间:对通过资格审查者进行统一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面试成绩在泗安镇公告栏上予以公示。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录用程序: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费用自理。体检、考察结束确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长兴人事人才网上公示7天。
  三、岗位性质及薪酬标准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在职期间工资、福利及相关待遇参照有关编外聘用人员标准执行。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泗安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72-6680882、13868254611
  县编委办监督电话:0572-6256109
  原标题:长兴县泗安镇人民政府消防工作站招聘编外用工公告
  长兴县泗安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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