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州市定向选调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15名左右,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12月25日-2016年1月15日,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15日下午17:00。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湖州市定向选调2016年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公布如下。
湖州市定向选调2016年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
为进一步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优化党政领导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定向选调2016年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南京大学、武汉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16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在职研究生),生源、户籍不限。
二、选调人数
计划选调人数为15名左右。实际选调人数视报名情况而定(详见附件1:《湖州市定向选调2016年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计划表》)。
三、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志于从事党政和经济、社会管理工作,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
2、学习成绩优秀,且在2016年7月31日前获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3、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7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现任或曾任院(系)以上学生会、团委部长级及以上学生干部;
5、身体健康;
6、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定向选调高校就业信息平台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报名者从公告附件中下载报名表,填写《湖州市定向选调2016年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并连同二寸免冠照片及学校出具的学生干部证明材料(需盖章)以电子文档(电子照片)形式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不得同时向2个及以上县区报名),邮件主题请注明:选调2016年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邮箱详见公告附件1。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12月25日-2016年1月15日,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15日下午17:00。
报名结束后,由各县(区)、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州太湖旅游度假区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并向面试对象发送《面试面谈邀请通知书》。入围面试人员与选调人数原则上不低于2:1。
(三)资格审核和组织面试
各县(区)、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州太湖旅游度假区根据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后,组织入围面试人选到各县(区)、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州太湖旅游度假区进行实地参观考察,并进行面试。在面试现场进行资格复核,面试对象需提供身份证、《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校出具的部长级及以上学生干部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面试由各县(区)、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州太湖旅游度假区自行组织,面试需设置合格分,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办法由各县(区)、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州太湖旅游度假区另行通知。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低于选调人数1:1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各县(区)、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州太湖旅游度假区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选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结束后,各县(区)、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州太湖旅游度假区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有关规定进行考察。
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根据选调人员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并通过湖州人才网、各县(区)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拟选调人员有反映问题的,由县(区)、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州太湖旅游度假区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公示期满,对拟选调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五、相关政策
1、选调毕业生人事关系:博士研究生安排在浙江省南太湖创新发展研究院,确定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7级管理岗位职务(相当于正科级职务);硕士研究生安排在各县(区)、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州太湖旅游度假区财政拨款事业单位8级管理岗位职务(相当于副科级职务)。
2、选调毕业生报到后,由市委组织部及各县(区)、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州太湖旅游度假区统一安排挂职锻炼。
博士研究生根据所学专业和工作需要,先挂职市级机关部门局长(主任)助理半年,再挂职乡镇(街道)党委副书记两年半(非中共党员挂职副乡镇长<街道副主任>)。
硕士研究生根据所学专业和工作需要,先挂职县(区)、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州太湖旅游度假区机关部门局长(主任)助理半年,再挂职乡镇(街道)党政副职一年半。
3、选调毕业生挂职期满,博士研究生由市委组织部会同所在县(区)、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州太湖旅游度假区组织人事部门共同考核;硕士研究生由所在县(区)、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州太湖旅游度假区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考核结果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根据考核结果、个人条件和工作需要,博士研究生转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条件成熟的,可任乡镇(街道)党政正职,表现特别优秀的,可担任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副职;硕士研究生转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条件成熟的,可任乡镇(街道)党政副职,表现特别优秀的,可担任乡镇(街道)党委副书记。
4、挂职期间,博士研究生由市委组织部会同所在县(区)委组织部、接收单位共同管理,硕士研究生由所在县(区)委组织部、接收单位共同管理;年度考核均纳入挂职单位考核,连续两个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公告由中共湖州市委组织部、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解释。
中共湖州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