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省公务员申论写作中,有很多考生存在认识误区。这些误区有的是以往高考写作习惯的长期“残留”,有的是自己“想当然”,还有的是被所谓写作套路的的“强制灌输”。如果不能从误区中快速调头,那么很可能“事倍功半”,“南辕北辙”,越备考成绩越低。以下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罗列一些误区,望广大考生能有所甄别。
误区一:作文题目没有要求体裁,因此可以写任何体裁文章
何谓“申论”?有“论”才可。即申论作文必须要写成议论文。绝不能写成辞藻优美华丽的抒情散文或者诗歌形式、或者记叙、或者小说。“论”是申论的本质。既然必须写成议论文,那么必然要包括议论文的三个要素:论点、论证和论据。
误区二:写作一定要与材料主题高度契合
此种观点并不完全正确,也不完全错误。如果作文题目要求的文章主题,与材料主题一致,那么正确。如果作文题目要求与材料主题不一致,那么与材料越契合,“死得越惨”。如2014年国考市地级申论试题,题目要求围绕“幸福中始终充满缺陷”写作,而材料主要讲的心理健康。那么作文必须要围绕“幸福和缺陷”写作,而不是“心理健康”。也即,当题目要求与材料主题不一致时,应以题目为准。
误区三:题目要求围绕写作的那句话一定是正确的
当前公务员考试申论作文倾向于要求围绕材料中的某句话展开写作。那么就要求我们必须从这句话中提炼论点。可是并不是所有的要求围绕写作的那句话都是正确的。比如题目:围绕“科技是呆板的,人文是精彩的”写作。这句话放回原材料,可知是命题人反对的。因此,此作文必须要在开头明确指出这句话是错误,并指出为什么错误,进而提出正确观点。
误区四:随意拔高主题
随意拔高主题是申论文章写作中常见的痼疾,浙江公务员考试网根据多年考生反馈经验发现,一些考生动辄把“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服务型政府“等政治理论的大帽子扣上,但却没切中材料的主旨。如2014年国考题目要求写“慢下来,实现自在有为的生活”,可是有的人拔高成“放缓经济节奏,保护心理健康”。虽然也写到了“慢”,却离题甚远。
误区五:文章标题过于追求新颖、靓丽
一些考生为了标新立异,吸引阅卷人员眼球,所拟标题过于华丽或者夸张,有些标题还带有抒情性或散文性,有些甚至是流行歌曲名改编的题目,如《名胜古迹开发:让我欢喜让我忧》、《白天不懂夜的黑,谁懂农民的痛》、《失根的人哭吧不是罪》等,令阅卷人员啼笑皆非。标题优化是必须的,但过犹不及。
误区六:作文就是抄材料,“看你会抄不会抄”
还是上面那句话,如果题目要求写作的主题与材料一致尚可,但如果不一致越抄越糟。还是需要结合论点对材料进行重新解释,把材料作为论据来使用。此外,申论文章构思讲究源于材料,高于材料,文章中适当地援引一下材料中的原句也并非不可,但不可过多,最好是对材料原句的同义改写,即用自己的语言将材料中的关键句复述下来,或者用排比、递进等表达方式将材料中的关键句进行高度概括后作为自己的论据使用,使自己的论述与材料的主旨有异曲同工之妙。
误区七:机械照搬模版
不少考生一看到考题似曾相识,就机械照搬考前在辅导书中看到类似的申论文章的套路和模板,诸如“申论万能八条”、“提对策几步走、“四步成文黄金法则”等等,甚至把背诵的范文、段落如法炮制,如此千人一面、千篇一律的文章会使阅卷老师产生审美疲劳,因此文章上不了档次。套路和模板可以借鉴,但不可过于依赖,要结合材料和作答要求,对模板和套路进行升华、创新,如果能够适当地提出个性化、反套路的观点或见解,对材料中反映社会现象的认识有一定的前瞻性,对解决社会实际问题有一定的独创性,无疑会为提升申论分数增加砝码。
误区八:犹如“黄河之水,一发不可收拾”般使用名言警句
适当引用名言警句,能使文章更加出彩,但如果滥用名言警句,画虎不成反类犬,会给阅卷人员制造扣分的机会。考生在备考时要注重积累申论中常用到的名言警句,将之进行归类整理,譬如可分为爱国类、励志类、自信类、情操类、惜时类、诚信类、环保类、社会民生类等,分类记忆,对每条名言警句的涵义有清晰深刻的理解,以便在申论文章写作时能够灵活巧用。
阅读此文的人还阅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