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宁波市土地储备中心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报名时间:即日起-2015年10月26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报名地点:宁波市江东区民安东路80号,市国土资源局机关大楼719办公室。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宁波市土地储备中心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公布如下。
宁波市土地储备中心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选调2名事业编制干部,现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公开选调范围
全市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事业编制干部(不含教育系统学校教师和卫生系统卫技人员)。
二、公开选调职位与条件
(一)职位一,财务人员,选调1名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具备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2、团结协作精神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年龄40周岁以下;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财政学、会计学、金融学及相关专业;
5、具有会计上岗证和会计中级及以上职称;
6、5年以上财务工作经历,并具有一定融资能力,有融资经验者优先(年龄、工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30日);
7、近三年年度考核均需合格以上。
(二)职位二,业务人员,选调1名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具备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2、团结协作精神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年龄35周岁以下;
4、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土地管理、城市规划、地理信息及相关专业,具有3年以上与上述专业有关的工作经历(年龄、工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30日);
5、具有工程类、经济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需合格以上。
(三)下列人员不得参与本次公开选调:
①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限未满的;
②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三、公开选调程序
1、公告。向全市公开选调通知,并在宁波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宁波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上发布公告。
2、报名。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方式。报考人员需填写《宁波市土地储备中心公开选调事业人员报名表》,报名表可从宁波国土资源门户网(http://www.nblr.gov.cn)上下载。
3、报名时间和地点。即日起-2015年10月26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地点:宁波市江东区民安东路80号,市国土资源局机关大楼719办公室。
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宁波市土地储备中心公开选调事业人员报名表》(需贴近期本人免冠1寸彩照,另附1寸近照1张);
(2)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录用资格,并进行通报。报名材料经市国土资源局组织人事处审查通过的,将以电话形式通知本人。报名确认人数不足选调数5倍的职位,取消选调计划。
5、笔试和面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分值为100分,占总成绩4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选调人数的比例为1:3。面试包括业务能力测试和结构化面试,分别占面试成绩40%和60%。面试分值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低于60分不予录用。
6、考察。综合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入围考察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须在考试成绩公布5天内向选调单位提供由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否则视为放弃考察资格。因无法提供书面证明而空缺的考察名额,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应在考察2天前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明。考察内容主要为德才表现、选调资格条件以及身体状况等。如不符合选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资格。本次选调,如无合适人选,允许选调岗位空缺。
7、研究决定。综合笔试、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由局党委研究决定选调对象。
8、公示和调动。根据考察结果,局党委集体研究决定选调人选,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报相关部门办理调动手续。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选调要求的,取消选调资格,并不再递补。
四、其他相关规定
(一)凡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计算入工作时间、工作经历;
(二)报名资料须在报名时一次性提供,如缺少或不能提供相关有效资料而影响现场资格审查的,作不予报名处理;
(三)本公告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张竞雄,电话87956082
附件:《宁波市土地储备中心公开选调事业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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