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金华市公安消防支队招聘公告
2015-09-24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2015年金华市公安消防支队宣传文职人员招聘4名。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金华市公安消防支队宣传文职人员招聘公告公布如下。
金华市公安消防支队宣传文职人员招聘公告
金华市公安消防支队因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市征招消防文职人员4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作性质
消防文职人员主要从事消防宣传、辅助执法等工作,执行消防部队规定,实行军事化管理、教育和训练,均为企业用工性质,实行劳务派遣。
二、招聘条件
1.辅助执法1名(男)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忠于社会主义,志愿从事消防工作;
(二)符合聘用岗位的职责要求和相应的资格条件: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男性身高不低于1.65米,有驾驶证,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驾龄3年以上的优先考虑,相貌端正,举止大方,身体、心理健康,无传染性、慢性疾病。
2.消防文职3名(男女不限)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忠于社会主义,志愿从事消防工作;
(二)符合聘用岗位的职责要求和相应的资格条件: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至28周岁之间,男性身高不低于1.65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5米;相貌端正,举止大方,身体、心理健康,无传染性、慢性疾病。
(三)从事消防宣传、辅助执法等工作,执行消防部队规定,有较好文字写作功底、口头表达能力及计算机应用能力,所学专业与聘用岗位相关或相近,传媒、摄影、新闻、平面设计、文秘和消防等专业或驾龄3年以上的优先考虑。
三、工作地点
金华市公安消防支队机关。
四、待遇
录用者劳务派遣的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不低于金华市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正式录用后年收入约2.5 -3.5万元,含缴纳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根据工龄情况工资保持一定幅度递增。
五、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金华市金东区李渔东路2346号
邮 编:321000
联系部门:金华市公安消防支队
联 系 人:梁飞
联系电话:0579-82191023 QQ:1638656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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