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5年度杭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7名,报名时间:8月6日(周四)至8月8日(周六)(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报名地点: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幸福南路1116号和茂大厦1611会议室。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应聘岗位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综合基础知识以及开发区相关知识等掌握程度。综合基础知识可结合2015年浙江事业单位考试复习教材备考。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原文如下——
2015年度杭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杭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所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下沙、白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和《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等文件规定,浙江公务员考试网(http://ww.zjgwyw.org/)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有3家事业单位计划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7名。招聘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情况详见《2015年度杭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一)。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能胜任岗位工作;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和资历;
7、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关年龄条件的计算均以此类推),具体年龄要求以各招聘岗位的年龄条件为准。其他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31日;
8、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
1、报名形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8月6日(周四)至8月8日(周六)(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
3、报名地点: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幸福南路1116号和茂大厦1611会议室
4、报名提供材料: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初审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岗位有户籍要求的需要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人员除需提供以上相应材料外,还要提供详细的个人简历(包括工作实绩情况)1份、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并填写《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二)。经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考试。
5、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资格审查后报考人数和计划招聘岗位数少于3:1的,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
6、注意事项:①杭州市户籍包括上城区、下城区、拱墅区、江干区、西湖区、高新(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人员的户籍(含在杭高校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及杭州市生源的非在杭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浙江省户籍范围依此类推)。②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杭州地区提供杭州市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变动记录)及其它有效证明为准,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保记录的单位与时间必须一致。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1门,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应聘岗位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综合基础知识以及开发区相关知识等掌握程度。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
笔试结束后,按拟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并在规定时间内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实施前,如有列入面试对象者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可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在“开发区人才网-东部人才港(www.hedarc.gov.cn)”予以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和人社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应聘人员放弃体检和体检不合格以及考察不合格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在“开发区人才网-东部人才港(www.hedarc.gov.cn)”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并实行试用期制度。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须在2015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人/联系电话:
朱老师 0571-86878778,18969955979
吴老师 0571-89899191,15858121191
王老师 0571-89898559,15988827181
附件一:《2015年度杭州市卫生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附件二:《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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