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浙江省龙游县2015年招聘高层次紧缺卫生人才2人,,网上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5月27日23点59分止。现场报名5月28-29日。考试采用面试形式,由面试考官与考生通过问答的方式,进一步了解考生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性格特征、素质潜能等方面的表现,予以量化记分。
浙江省龙游县2015年招聘高层次紧缺卫生人才公告
为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改善医技人才结构,根据《关于加强事业单位高层次紧缺人才招聘工作的通知》(龙人社〔2015〕25号)要求,结合卫生事业单位岗位实际需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医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岗位及条件
招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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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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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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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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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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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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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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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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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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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
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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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神经外科学、急诊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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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学历可放宽到全日制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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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鼻咽喉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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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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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
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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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鼻咽喉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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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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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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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待遇
纳入正式事业编制;实施县级公立医院绩效工资制度,享受各类社保、住房公积金、福利费等;对与用人单位签订五年(含)以上服务合同的35岁(含)以下的“211”、“985”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副高职称人员(符合龙游人才引进政策的),给予补助安家费10万元。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1、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
2、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且具备全日制本科学历的人员;
3、户籍不限;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5月28日后出生)。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纪律;
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思想政治素质好,身心健康,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3、愿意履行医务人员职责,服从组织安排,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四、招考程序和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录用等程序,由县卫生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网上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5月27日23点59分止。现场报名5月28-29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方式:(1)网上报名者请将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lywsj888@163.com),报名表附后;(2)现场报名者请于现场报名时间内到龙游县卫生局人事科四楼409室(龙游县龙翔路539号,红树林小区边)。网上报名者需在现场报名时间内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3、报名者(资格审查)需携带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2015年应届毕业生如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可凭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考察时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近照2张。有执业资格的,应带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考生因自身原因延误报名、材料证书未按时完整提供等造成后果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对制造、提供虚假材料的,查实后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形式,由面试考官与考生通过问答的方式,进一步了解考生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性格特征、素质潜能等方面的表现,予以量化记分。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1.5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相关职位不予递补。体检合格人员按从高分到低分招考计划数1:1确定列入考察对象。
(四)考察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社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察为不合格(涉及时限的,未满二年指2013年5月28日至考察期间,未满一年指2014年5月28日至考察期间)。
1、曾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2、曾受到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处分的;
3、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或近两年内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曾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以及参与赌博赌资较大,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或曾组织、利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5、曾被有关部门认定参与邪教、吸毒、色情、盗窃、贪污、贿赂、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6、受行政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或受党、团内警告未满一年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在高校学习期间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或受记过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7、近两年内,在事业单位工作年度考核中有一次及以上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或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而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未满一年;
8、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在招录过程中有违纪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9、有不适宜招考职位其它情形的。
报考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或在考察阶段本人放弃录用资格的,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录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择优确定录用的对象,公示7天无异议后,由本人到县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按规定程序录用。
本公告解释权归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龙游县卫生局。
联系电话:0570-7022822 ,7012652
联系人:陈新建、吴伟红
附:2015年龙游县高层次紧缺人才招聘报名表(点击下载)
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龙 游 县 卫 生 局
201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