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宁波市象山县妇女联合会招聘公告

2015-04-28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摘要:象山县妇女联合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2名,报名时间:2015年4月30日(上午8: 30-11: 30,下午13: 30-16: 30),报名地点:象山县妇联办公室(后堂街21号,县政府机关大院内)。考试采取面试和实践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原文如下--
  象山县妇女联合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拟招聘编制外人员2名,性质为劳动合同制人员。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http://ww.zjgwyw.org/)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及岗位名称
  1、单位:象山县妇女联合会;
  2、岗位名称:(1)文书,1名;(2)信访接待员,1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象山县户籍;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文书岗位,要求具有中国语言文学类相关专业,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能熟练的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信访接待员岗位,要求具有法学相关专业,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
  三、工资待遇
  1、每月工资为1650元;
  2、五险保障;
  3、其他待遇。
  以上待遇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30日(上午8: 30-11: 30,下午13: 30-16: 30)。
  2、报名地点:象山县妇联办公室(后堂街21号,县政府机关大院内);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574-65006982。
  3、报名要求: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照1张前来报名。
  五、招聘录用程序和办法
  1、考试
  采取面试和实践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组织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1、新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本次招聘工作受县纠风办的监督,投诉电话:0574-65766309。
  象山县妇女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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