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司法行政培训中心招聘公告

2015-04-20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摘要:浙江司法行政培训中心公开招聘人员1人,报名时间:2015年4月22日9:00-4月27日16:00。笔试时间为2015年5月23日(全天),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使用A类卷。考试无指定教材,《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复习可参考2015年浙江事业单位考试复习教材

  浙江司法行政培训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司法行政培训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司法行政培训中心原为全国劳教干警杭州培训中心,系省司法厅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由浙江警官职业学院管理,预算形式为自收自支,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主要承担为省内外司法行政干警培训提供服务,负责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政治理论、业务及更新知识培训等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司法培训管理(兼顾部分速录课程教学工作)岗位1人,为管理岗位。
  应聘人员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下列具体条件要求:具有本科学历,法学类专业;具有3年以上教学或培训工作经历;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9年4月27日后出生)。
  具有高级速录师资格者优先考虑(在面试评价中体现)。
  有关工作经历要求,一般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4月22日9:00-4月27日16:00。应聘人员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办组织笔试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4月22日-4月28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15年4月22日9:00-4月29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15年5月20日-5月22日上网(www.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均按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2015年5月23日(全天),杭州市内。
  科目:《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使用A类卷。
  考试大纲参阅http://www.zjks.com/showInfo/Info.aspx?id=4326。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6月12日前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面试。
  2、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
  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在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正在申请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归国人员可提供申请材料)以及证明工作经历的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综合素质(如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应变能力等)、专业素质、岗位匹配性(如岗位认知、适应能力、工作经验)等。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最优者(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警官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zjjy.com.cn,通知公告);
  2、主管部门网站(http://www.zjsft.gov.cn/,通知公告);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浙江警官职业学院网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司法厅(政治部):0571-87054387;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 0571-86918625(傅老师)
  浙江省司法行政培训中心
  2015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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