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磐安县公安局公开招聘男性特勤队员20名,报名时间:2015年4月7日-2015年4月13日的上午8:00到11:30,下午2:00到5:00,报名地点:县公安局二楼208室巡特警大队(磐安县安文镇双溪路110号)。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复习可参考2015年浙江事业单位考试复习教材。
--原文如下--
磐安县公安局公开招聘特勤队员公告
为切实加强全县应急处突力量建设,确保我县社会治安稳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特勤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男性特勤队员20名。当符合招聘条件报名人数不足招聘人数的3倍时,视情核减招聘名额。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
2、要求年满18周岁至30周岁(1984年3月31日至1997年3月31日期间出生),现在磐安县公安局上班的协警放宽至33周岁(1981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3、本人具有浙江省户籍(以2015年3月3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5、双眼裸眼视力在4.8以上,身高1.65米以上,身体健康。
武警特勤队员、部队侦察队员、公安司法院校特警等相关专业毕业生和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比赛名次的武术、拳击、散打等格斗技能人员,可适当放宽上述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曾受到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司法拘留,或曾因违反规章制度被用人单位开除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7日—2015年4月13日的上午8:00到11:30,下午2:00到5:00
2、报名地点:县公安局二楼208室巡特警大队(磐安县安文镇双溪路110号)。
3、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军人需提供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
(2)各类加分项目的原件及复印件,加分内容详见第(六)项。
(3)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
(4)磐安县公安局在职协警需提供单位同意证明。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未能按时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合格的参加笔试和体能测评。
(三)笔试
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四)体能测评
测评项目为立定跳远、100米跑和1000米跑,每个项目满分均为100分,三个项目的平均成绩为体能测评成绩。要求立定跳远≥2.35米,100米跑时间≤14秒和1000米跑时间≤3分50秒,其中有一项成绩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合格者直接淘汰。(体能测评规则及评分标准附后)
(五)面试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笔试成绩×20%+体能测评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面试名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满分为10分,低于6分的直接淘汰。
(六)考核加分
参加比赛获得省(军)级以上体育(军事)比赛获得前六名的个人加10分;获地市(师旅)级体育(军事)比赛名次前六名分别加6、5、4、3、2、1分;获得县(团)级体育(军事)比赛名次前六名按上一级标准减半加分(读书阶段参加比赛的为高中以后);因军事技能业绩突出在部队立个人一、二、三等功的分别加10、8、4分;被评为优秀士兵(党员)、嘉奖的每次加1分;反恐士兵和排爆专业人员加8分。有汽车驾驶证满3年以上的A证加3分、B加2分、C加1分,不满3年的减半加分;有摩托车驾驶证加1分;磐安县公安局在职协警工作每满一年(截止2015年3月31日)加0.5分,最高不超过2分,被评为优秀协辅警的,县局级加0.5分、市局级加1分。同一事项不重复加分,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
(七)体检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考试成绩+面试成绩+考核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1.2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标准附后。
(八)政审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确定考察对象。政审考察按有关规定执行。有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政审考察。
(九)聘用
对政审合格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劳务派遣制,委托磐安县润鑫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四、工作性质及待遇:
特勤队员统一安排住宿,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协助民警开展武装巡逻、参与突发事件处置、大型活动安全保卫等。特勤队员人均年收入4.5至6万元(含缴纳的社会保险等),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工资每月2000元。
五、其它事项
对符合报考条件人员进行笔试、面试、体能测评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周警官:13868905875 厉女士:13738986782,政府网短号:626782
附件:招聘特勤队员体能测评实施规则
磐安县就业管理服务处 磐安县公安局
201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