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海宁市海州街道招聘食品安全协管员公告

2015-03-20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摘要:海州街道招聘食品安全协管员(劳务派遣性质)2名,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3月25日,上午08:30至下午4:30(周六、周日不接受报名);报名地点:海州东路548号海宁市人力资源市场内。考试采用直接面试办法进行。
  --原文如下--
  海州街道招聘食品安全协管员(劳务派遣性质)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工2名,派遣至海州街道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
  食品安全协管员岗位2名
  二、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3月25日,上午08:30至下午4:30。(周六、周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海州东路548号海宁市人力资源市场内。联系人: 李经理,联系电话:0573-87289093。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和责任心强,沟通能力强。关心食品安全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2.对《食品安全法》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有一定了解,具备从事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工作相适应的能力;
  3.大专及以上学历,海宁市户籍,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后出生)。
  四、招聘办法
  1.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或证明、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报名者须提供近期一寸照片两张,并填写《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派遣工招聘报名表》。
  2.考试。采用直接面试办法进行。面试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考察期间出现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聘用。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对象必须在聘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
  聘用后与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附件: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派遣工招聘报名表
  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阅读此文的人还阅读了
  2015年3月浙江公职类招聘信息汇总

分享到

切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