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海宁市广播电视台招聘简章
2015-03-17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摘要:海宁市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名,报名时间:3月18日至2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5:00),报名地点:海宁市广播电视台广告中心(海宁市文苑路282号)。
--原文如下--
海宁市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因广播电视事业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
具体如下 :
一、招聘岗位
㈠播音主持岗位
广播节目主持4名。
㈡新闻采编岗位
1.电视记者1名;
2.电视摄像2名(男性)。
㈢新媒体岗位
1.网站图文编辑1名;
2.活动营销策划1名。
㈣技术岗位
技术员2名(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播音主持岗位
岗位职责:负责节目的内容规划、直播及录播;负责现场节目和活动的策划、编排、制作、组织、推广和主持等工作;完成现场报道和现场采访等工作。
1.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2.身体健康,年龄在25周岁以下,有相关工作经历者,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
3.具有较强的节目策划能力,能够独立设计策划节目方案并实施;有一定的文字编辑能力及英语基础,较强的语言组织和表达能力及应变能力;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广播节目主持工作,工作责任心强,有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
5.具有广播主持及编辑工作经验,熟练掌握广播音频制作系统等基本广播技能者或播音主持专业毕业、持有播音主持人执业资格证者优先。
(二)新闻采编岗位
⑴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广播电视新闻、汉语言文学及相关专业(应聘新闻摄像岗位须具有广播电视新闻摄像及相关专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因工作需要须男性);
⑵年龄2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有专业经历者,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
⑶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⑷有扎实的语言文字功底、知识面广,具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
(三)新媒体岗位
1.网站图文编辑
岗位职责: 负责网站、微博、微信、手机APP、手机3g页面等平台的图片拍摄和处理,具备一定采写经验,能脱离文字记者独立工作,负责处理活动图片,负责相关活动拍摄。
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摄影、新媒体及新闻相关专业毕业,能力优秀者专业不限,年龄28周岁以下;
⑵熟悉摄影技巧,善用图片思考,熟悉互联网工作及图片编辑技能;
⑶能熟练使用Photoshop软件,具备专业的图片鉴赏和处理能力,能独立完成图片编辑处理,包括图片搜集、拍摄、编辑、整理、文章配图、视频拍摄等工作,能吃苦,能加班;
⑷会网络页面设计者优先。发简历时请附本人设摄影或者图片处理作品。
2.活动营销策划
岗位职责:负责新媒体相关活动策划,负责相关广告照片拍摄、能制作文案和广告,制作PPT,洽谈和组织活动、布置场地。
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8周岁以下;
⑵熟悉摄影技巧,熟悉互联网工作及图片编辑技能;
⑶有创意,有较好的沟通和活动组织能力;
⑷具备良好的理解沟通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能吃苦,能加班;
⑸有网站或媒体相关经验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⑹发简历时请附本人策划作品。
(四)技术岗位
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广播电视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灯
光与照明及相关专业;
⑵海宁户籍,年龄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⑶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敬业精神;
⑷具有广播电视音视频和灯光与照明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相关说明
年龄统一计算到2015年3月31日。
四、招考办法
1.在资格审查和初步筛选基础上,考试采用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面试对象按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以不高于1:6比例确定;
2.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分别按50%、50%计算综合成绩,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录用名额确定录用对象;
3.应聘人员技能测试、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原则上不得低于应聘岗位的基本要求,低于则相应核减招聘名额直至取消该职位招聘;
4.试用。实行试用期2个月,试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五、聘用待遇
确认录用的人员,根据《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按本台相关规定执行。
六、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3月18日至2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5:00)。
2.报名地点:海宁市广播电视台广告中心(海宁市文苑路282号)
3.提供资料: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荣誉证书等及有关个人能力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提供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应聘新媒体岗位附本人设计作品。
4.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5.联系人:骆女士
联系电话:0573-87353113、87353179
E-mail:943404924@qq.com
附:应聘人员情况登记表
海宁市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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