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慈溪市竞争性选拔干部公告(第一号)

2015-03-14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摘要:2015年慈溪市竞争性选拔干部8人,报名时间2015年3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4:30),笔试时间定于3月28日上午。
  慈溪市2015年度竞争性选拔干部公告(第一号)
  根据2015年度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总体安排,决定公开比选一批镇(街道)团(工)委负责人和团市委中层干部预备人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计划
  共8名,其中团市委中层干部预备人选2名、镇(街道)团(工)委负责人6名(古塘街道、掌起镇、观海卫镇、胜山镇、新浦镇、匡堰镇)。
  二、选拔范围条件
  本次选拔面向慈溪市内进行。报名人员必须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选拔岗位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共青团员或中共党员,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工作满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学位研究生,放宽到工作满1年),身体健康。同时应符合选拔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1.团市委中层干部预备人选
  全市机关单位在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88年3月1日以后出生)。
  2. 镇(街道)团(工)委负责人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年龄在27周岁以下(1987年3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3.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
  4.新录用人员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镇(街道)人员在招录镇(街道)服务年限未满2年的。
  5.其他不宜报名的。
  三、选拔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个人报名须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3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4:30)。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地点:市人力资源交流中心(市北三环东路1999号)三楼,联系电话:63938255。经资格审查后,如某一职位选拔数量与符合该职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少于1:3的,按比例核减选拔数量或取消相应职位。
  (二)初选评价
  初选评价采用笔试的形式,按100分制计分,主要测试综合知识和选拔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定于3月28日上午。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准考证上记载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后,将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所有实际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分数人员的平均分在60分以上的,按60分划定,平均分不足60分的则按平均分(四舍五入取整数)划定。
  对有下列情况的报名人员,按相应标准予以加分,合成笔试总成绩:
  1.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学位研究生,加2分。
  2.具有党政机关中层(享受中层待遇、股级事业单位负责人)任职经历的,每任满半年加2分。
  3.大学期间获得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或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加3分(省级以上的加6分),按就高原则,不累计加分。
  4.工作期间获得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或市级以上综合性荣誉的,每获得1次加3分,最多加6分。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上线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目标职位选拔数量与面试比选人选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比选人选(少于1:5的则全部确定为面试比选人选)。
  初选评价分不带入面试比选环节。
  (三)面试比选
  1.现场调研。按目标职位分别组织面试比选人选开展现场调研活动,让面试对象了解目标职位职责及相关情况。
  2.面试答辩。面试题目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为面试比选人选陈述题(可由面试比选人选选择题目),第二部分为主考提问题。面试准备阶段8分钟。面试比选人选根据抽签号按顺序到专门的准备室进行8分钟思考准备,随后进入面试考场面试。面试时间10分钟,其中面试比选人选陈述5分钟,回答主考提问5分钟(含主考提问时间)。
  面试评价采用投票推荐的方式,由评委对面试比选人选表现情况进行投票(评委投推荐票人数一般应为选拔人数的2倍)。
  按照目标职位选拔数量1:2的比例,根据面试比选人选得票数,从多到少确定考察对象,得票数少于评委数1/3的不列入考察对象。如入闱考察对象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因票数相等导致入闱考察对象人数超过1:2比例的,则对末位票数相等的人选进行再次投票,直至入闱考察对象数量符合规定比例。
  现场调研实施2天前,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比选的,在该目标职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上线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递补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比选。现场调研实施前2天内提出不参加面试比选,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比选而空缺的面试比选名额,将不再递补。
  面试比选成绩不带入考察任用等环节。
  (四)考察任用
  按照规定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行情况和工作业绩。征求市纪委等部门意见后,根据计划选拔指标和考察情况,由市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分析、择优提出建议人选,提交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决定。如目标职位无合适人选,可决定该目标职位人选空缺。
  拟任人选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影响录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拟录用人员接到报到通知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新录用团市委中层干部预备人选在团市委中层职数有空缺时,根据中层任职资格条件,可聘任为相应的中层职务;新录用的镇(街道)团(工)委负责人,如不符合镇(街道)团(工)委书记任职资格条件,任团(工)委专职副书记。
  四、其他事项
  1.工作和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5年3月1日。
  2.报名人员录用时,其身份为公务员(含参照人员)的,按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按规定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调动)手续。
  3.报名人员现场报名时应随带下列证件和资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身份证、毕业(学位)证书、笔试成绩加分的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2张等。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于3月26日9: 00-3月28日10: 00在慈溪人才网(
www.cxhr.com)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2015年度市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63938256、63981331、63981535。监督电话:63938061。
  附件:报名登记表及填写说明
  慈溪市2015年度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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