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5年度诸暨市医学类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130人,报名截止时间是2015年3月31日下午5时,报名地点:卫计局四楼党建室411室(诸暨市区高湖路45号)。笔试科目分为公共知识部分和专业知识部分,考试时间:2015年4月25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绍兴护士学校(诸暨市区陶朱南路6号)。
--原文如下--
2015年度诸暨市医学类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项公告
为满足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诸暨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诸政办发[2013]35号)文件精神,将组织实施诸暨市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浙江公务员考试网(http://ww.zjgwyw.org/)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诸暨市生源或诸暨市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度应届医学类(包括临床、护理、影像、麻醉、检验、药学、预防医学等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和护理大专毕业生。2015年毕业的留学人员必须在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考录取时户口所在地,诸暨市户籍以2015年3月3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在2015年2月3日、4日至公告发布前已报名的考生不用再报。报名截止时间是2015年3月31日下午5时,报名地点:卫计局四楼党建室411室(诸暨市区高湖路45号)。报名时随带本人填写的《登记表》、身份证、学生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就业推荐表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1寸照片2张。(《登记表》到1月4日诸暨卫生网《报名公告》下载)
二、考试方式和内容:笔试,满分为100分,分为公共知识部分(占30分)和专业知识部分(占70分),分别计分。公共知识部分考试内容主要涵盖卫生法律法规、医学伦理等相关知识;专业知识部分考试内容(见附件3)。考试成绩在诸暨卫生网上公布。
三、考试时间:2015年4月25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四、考试地点:绍兴护士学校(诸暨市区陶朱南路6号)。考生于2015年4月15日凭身份证到市卫计局党建室领取《准考证》。
五、聘用办法:
(一)以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如出现考生笔试总分并列的情况,按专业知识部分成绩高者确定入围人员和择岗次序。再出现专业知识部分成绩并列的考生进行第二次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组织入围人员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自动放弃。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者,取消其聘用资格。体检按浙人公[2005]68号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因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包括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中心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和市疾控中心五家城区单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并列的按公告第五点“聘用办法”(一)确定。
(三)择岗。根据《2015年诸暨市医疗卫生单位医学类本科及以上招聘岗位表》、《2015年诸暨市医疗单位大专护理招聘岗位表》,由拟聘用人员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用人单位和专业岗位。择岗具体时间在诸暨卫生网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或自愿放弃)择岗的,相关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四)考核。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公示。根据考生成绩、体检、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并通过诸暨卫生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纳入正式事业编制。
(六)聘用。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毕业证书》和《报到证》到市卫计局审核,符合要求的办理聘用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等环节上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至2015年12月31日前未能取得《毕业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拟聘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岗位的不再递补。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指定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诸暨市人才(人事)网(http://www.zjrcw.gov.cn)发布招聘公告。
2、诸暨卫生网(http://www.zjws.gov.cn)全程发布公开招聘有关信息。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包括报名登记、招聘公告、笔试成绩及聘用名单公示等)在诸暨卫生网公布,有关人员请登录“诸暨卫生网”右侧“通知公告栏”及时查阅。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诸暨市卫计局书面提出意见,联系电话:0575-87225089(党建室)。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项:因2015年医疗卫生单位没有申报以下专业招聘需求,本科中药学、生物医学工程、康复治疗学专业、专科(除大专护理女性以外)类专业不组织招聘考试。
特此公告
附:1.《2015年诸暨市医疗卫生单位医学类本科及以上招聘岗位表》
2.《2015年诸暨市医疗单位大专护理招聘岗位表》
3.《2015年度诸暨市医学类毕业生专业(岗位)招聘数量、专业要求和考试内容表》
诸暨市卫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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