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温州市土地储备中心选调公告

2015-02-04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摘要:温州市土地储备中心选调1名工作人员,报名时间:2015年2月12日。报名地点:温州市国土资源局人事处(419室)。
  温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温州市土地储备中心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面向全市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从事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具体工作。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选调人员的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温州市各级机关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3、从事土地管理工作满5年;
  4、具有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2月1日以后出生);
  6、工作表现突出,近三年考核合格(称职)以上。
  二、选调办法和程序
  1、报名人数与选调录用指标比例不足3:1的,将商有关部门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2、报名人数超过20人,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笔试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报名人数少于20人,直接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考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按选调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参加体检、考核,如有不合格者,依次替补。体检、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经公示一周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5年2月12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温州市国土资源局人事处(419室)
  地址:温州市学院西路5号  联系号码:88366835
  3、报名人员需如实填写《温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任职文件、单位性质及经费形式证明、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5、温州市国土资源局人事处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温州市土地储备中心
  2015年2月4日
  下载附件:温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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