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兰溪市考录公务员需求计划组织编报通知

2014-10-27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关于组织编报2015年全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需求计划的通知
市机关各部门:
  为满足我市各级机关补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下同)的需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5年全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http://ww.zjgwyw.org/)现就需求计划编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报范围
  全市各级机关和已批准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
  二、编报内容
  包括招考单位的名称、代码、编制数、实有人数、空编数,招考职位、招考人数、学历要求、性别要求、招考对象、所学专业要求等。(表式见附件)代码不清楚的可以不填。
  三、编报程序
  编报需求计划程序按以下要求实施:
  (一)各招考单位在报送需求计划的同时,需报送市编委办《兰溪市机关单位(参公)编制使用审核表》,编报的需求计划要考虑本单位的人员结构和工作需要,适当留有余地,严禁超编招考。
  (二)各部门的需求计划由市委组织部、人力社保部门审核汇总后上报。其中,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岗位需求计划,由市人民武装部商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逐级审核汇总上报。
  (三)地税系统的需求计划,由市地税部门负责编制,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逐级审核汇总上报。
  (四)法院、检察院机关需求计划由法院、检察院负责编制,经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
  四、编报方式和时间
  2015年的需求计划和《兰溪市机关单位(参公)编制使用审核表》采用纸质申报和电子申报相结合的方式。
  各招考单位分别填写《2015年兰溪市各级机关公务员需求计划申报表》(一式二份,在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以及兰溪人才网下载),将纸质和电子版申报表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各一份;《兰溪市机关单位(参公)编制使用审核表》(一式五份,在兰溪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下载),将纸质审核表报送市编委办。因上报时间比较急,请各单位在10月25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表格直接送到各报送单位,逾期未上报的,将不予列入2015年公务员招考计划。
  五、编报要求
  (一)招考对象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乡镇机关主要面向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招考,个别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学历要求可以为本科及以上;其它单位一般面向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招考。除招考法院、检察院法律专业(职位)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及以上学历外,招考单位不得对取得学历途径作特别限制。学历要求为本科的,不得对学位作限制。
  (二)除个别特殊职位外,招考单位不得对性别作限制。非面向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招考计划,不得对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作区分。
  (三)专业要求。各职位对所学专业的要求可以参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目录(2012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颁布)确定,在符合对职位专业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按专业大类将相近相关专业纳入范围。(相关目录可在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
  (四)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公开考录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浙组[2008]56号)规定,报考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职位,应当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五)公安机关面向警察类院校,以及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岗位面向人民武装学院2015年应届毕业生招考工作,均纳入全省“四级联考”,需求计划统一纳入到总需求计划内。同时公安机关在编报计划时,应统筹考虑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计划。
  六、联系方式
  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联系人:赵飞
  电话:88899608 电子邮箱:
763594110@qq.com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王笑笑
  电话:88906878 电子邮箱:
165061227@qq.com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联系人:鲍艳君
  电话:88891752   电子邮箱:
125591478@qq.com
  附件1:2015年兰溪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需求计划申报表
  附件2:2015年兰溪市考试录用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需求计划申报表
  中 共 兰 溪 市 委 组 织 部
  兰溪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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