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半年舟山医院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2014-01-16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2014年上半年舟山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2014年第1号)
  为了适应加快建设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的需要,积极引进高级医疗卫生人才,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经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高层次人才,浙江公务员考试网(ww.zjgwyw.org)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序号 职 位 专 业 学历/学位 招聘数 备 注
1 心血管内科 心血管相关专业 博士 1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
2 儿科 儿科学 硕研及以上 2
3 耳鼻咽喉科 耳鼻咽喉科学 硕研及以上 2
4 中医妇科 中医妇科学 硕研及以上 1
5 骨科 骨外科学 硕研及以上 1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品行;
  (二)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三)生源地或户籍地不限;
  (四)年龄要求在1979年1月15日及以后出生;
  (五)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六)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七)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鉴于国外高校与国内高校在专业名称上的差异,或在外文翻译成中文后专业名称上的差别,留学人员可报考专业名称相同或相近的职位。
  三、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zsrls.gov.cn)。
  (二)舟山医院网站(http://www.zs-hospital.com)。
  其中,舟山医院网站为发布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可采用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
  (一)现场报名时间:
  2014年1月24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二)报名地点:
  舟山市新城定沈路739号舟山医院住院部19楼人力资源部(东1907办公室),咨询电话:0580-2292528  2292522。
  (三)携带材料:
  1.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3.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4.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2014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与一式三份就业协议书;
  6.《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四)电子邮件报名:报名人员下载并填妥《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粘贴本人近照),并发送上述报考材料jpg格式图片(必须扫描而成)及电子版的近期免冠1寸照片,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zsyy007@126.com,报名截止日期为2014年1月24日16时30分。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必须在1月25日11:00前将上述材料原件提交到舟山医院人力资源部。
  本次考试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等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舟山医院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五、考试时间、方式
  考试工作由舟山医院组织实施。考试方法包括面试和技能考试,满分均为100分。面试和技能考试合格分均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按面试、技能考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考试时间、地点由舟山医院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 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体检标准按照《关于启用新的浙江省执业医师注册健康体检表的通知》(浙卫办医〔2010〕26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考察标准按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在面试和技能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工作由舟山医院负责实施。
  七、公示及聘用
  (一)经考察合格人员,按职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舟山医院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证书的,均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各招聘职位均不再递补。
  (二)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其他待遇面议。
  (三)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做到客观、公平、公正。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医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292528、2292522,监督电话:0580—2292526。
  (五)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舟山医院反映,以便及时酌情纠正。
  舟山医院
  2014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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