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夹浦镇乡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招聘消防员

2013-11-13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长兴县夹浦镇乡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合同制消防队员招聘启事
  长兴县夹浦镇因成乡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特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队员6名,从事灭火、抢险、应急救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身体健康,自愿从事消防工作,服从准军事化管理的未婚男性青年。
  (二)年龄在18-28周岁之间,高中以上学历。
  (三)消防退伍军人、有B照驾驶证的优先考虑。
  二.基本待遇
  (一)队员的食宿由单位统一安排。
  (二)队员薪金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执勤补贴、奖金等组成。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只发放本人本月基本工资,培训合格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两年一签,薪金全额发放。合同期满后表现突出、工作特别优秀的根据需要可以续聘。
  (三)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作息时间
  (一)工作期间实行24小时驻勤(住宿)制度,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每周安排人员轮休。
  四.报名方式
  应聘者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和户籍证明等复印件到长兴县消防大队长兴中队报名。
  (联系人:吴为 联系电话:0572-6235455,13868287786),将适时组织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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