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台州市路桥区考录公务员资格复审通知

2013-05-03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2013年路桥区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
  资格复审(体能测评)通知
  说明:路桥区入围面试人员请致电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6-82460456确认是否参加面试。路桥区入围体能测评的警察职位(或司法警察职位)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5月7日-8日到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路桥区银安北街劳动力市场大楼四楼411室)领取体能测评通知
  根据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经研究,路桥区各级机关公务员考录面试定于2013年5月18日-19日举行,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警察、司法警察职位资格复审前进行体能测评),对象为路桥区进入面试或体能测评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台州市公安局路桥分局警察职位(科员A、科员B、科员C、科员D、科员E、科员F、科员G)、路桥区人民法院科员(司法警察)职位、路桥区人民检察院科员(司法警察)A、科员(司法警察)B职位体能测评和资格复审
  时间:2013年5月11日上午7时正
  地点:路桥区职教中心田径场(路桥区邮电东路161号)
  考生凭体能测评通知、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评,参加体能测评人员测评不合格、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均不再递补。招录机关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面试对象名单当场公布,当天下午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13年5月11日下午2:30至5:30
  资格复审地点: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路桥区银安北街劳动力市场大楼六楼)。
  二、路桥区各级机关其他职位资格复审
  时间: 2013年5月14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30)。
  地点: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路桥区银安北街劳动力市场大楼六楼)。
  三、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的材料:
  1、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2、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路桥区委组织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出具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与省级项目办签署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协议书”;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人员应出具由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服务证》;
  参加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2012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四、对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当场发给《面试通知书》。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中共台州市路桥区委组织部
  台州市路桥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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