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宁波市考录公务员入围面试名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3-04-27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关于公布2013年宁波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面试或体能(技能)测评人员名单
及资格复审、体能(技能)测评、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3年全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已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网址:gwy.zjhrss.gov.cn)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及所报考职位的排名。其中,优秀村(社区)干部报考乡镇(街道)公务员的,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也可到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领取本人的笔试成绩通知书。
  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综合类职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两个科目总分100分;基层类职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两个科目总分95分;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综合知识》(A卷)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两个科目总分85分(含公告规定的加分);面向优秀社区干部招考的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综合知识》(B卷)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两个科目总分95分。
  根据上述合格分数线及本次招考相关公告有关规定,法院、检察院、公安、林业、监狱、劳教等系统人民警察职位,招考计划2名及以下的按1:4、3名及以上的按 1:3、5名及以上的按1:2.5(有小数点四舍五入)确定体能测评对象。面试对象在体能测评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招考计划2名及以下的按1:3、3名及以上的按1:2确定。
  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参照上述人民警察职位比例和办法确定军事技能测评对象和面试对象。
  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及大学生“村官”招考的,按1:3确定面试对象。
  其他职位招考计划2名及以下的按1:3、3名及以上的按1:2确定面试对象。
  以上职位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现将入围面试或体能(技能)测评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1、2、3)。如有差错请即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考录调配处反映,联系电话:87186204。
  上述入围面试或体能测评人员的成绩,已含公告规定的加分。
  资格复审时间定于5月9日至11日三天。报考市级机关职位考生的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详见附件4。报考县(市)区职位考生的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详见当地公告(各地查询网站见附件5)。
  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资格复审由当地组织实施,具体见当地公告(各地查询网站见附件5)。军事技能测评工作由省军区统一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军事技能测评项目为3000米跑、自动步枪5发射击、立定跳远三个项目,三项目总分达不到180分的取消面试资格。评分标准见《浙江省乡镇(街道)机关录用专职人武干部军事技能测评项目成绩标准(暂行)》(详见附件6)。
  全市各级公安、林业、法院、检察院、监狱、劳教等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体能测评由市统一组织实施,上述职位的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评同步进行。时间为5月9日—11日三天,考生报到时间为上午8:30—10:30,下午12:30—14:30 (各招考职位的具体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安排详见附件7),体能测评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执行(详见附件8、9),体能测评30周岁(含)以下与31周岁(含)以上的测试标准不同,以体能测评开始第1天(5月9日)为年龄的计算节点。地点为宁波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江东区兴宁东路158号,详见附件10)。
  所有入围面试和体能测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由本人携带公告规定的相关材料(详见附件11),到指定的地点接受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后,面试对象领取面试通知书。
  面试时间:全市统一定于5月18日、19日两天,其中,全市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招录职位的面试时间为5月19日上午;其他职位面试时间为5月18日一天。上午8:00开始,下午13:30开始。
  面试地点:报考市级机关(含高新技术开发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杭州湾新区)、全市各级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和全市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的面试地点安排在宁波市技师学院(宁波市江北区榭嘉路800号)。各县(市)区面试地点详见当地公告。
  参加面试人员必须在面试开始前30分钟,携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到指定的地点报到。未在规定时间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咨询电话:0574-87186204、87185117。
  中共宁波市委组织部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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