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公务员面试前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的材料

2013-04-10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2013年浙江公务员考试成绩查询时间为4月中旬,面试将于5月中下旬进行,在《2013年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公告》中说明,面试前一天,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省级(属)招录机关在规定的地点对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浙江公务员考试网(www.zjgwyw.org)提醒考生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1)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和是否在岗的证明;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出具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与省级项目办签署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协议书”;
  (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人员应出具由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服务证》;
  (5)报考乡镇(街道)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应出具《退役士兵证》;
  (6)参加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应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2012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资格复审时,应届毕业生已经与其他单位签约的,也要提供已签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不影响资格复审。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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