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选调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13-01-08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关于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瓯海区人事部门同意,瓯海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3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浙江公务员考试网(www.zjgwyw.org)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及岗位
  本次公开选调名额3名,具体岗位为瓯海区教育服务中心1名,瓯海区教师发展中心1名,瓯海区三溪中学1名。
  二、选调对象范围
  温州市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三、选调对象资格条件
  (一)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事业心、责任心强,身体健康;
  (二) 全日制普通高校财会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资格审查参照《2012年温州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具有助理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且有满3年工作经历;
  (三) 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 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
  (五) 瓯海区机关事业单位报考人员其基层服务年限要符合瓯委办发〔2008〕21号文件精神。
  四、选调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用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选调的办法进行。
  (一) 报名审核
  1. 报名时间:2013年1月21—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 报名地点:瓯海区教育局政工科(温州市将军桥繁新路8号),联系电话:88598182。
  3. 报名方法:登陆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rss.ouhai.gov.cn)或温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wzks.cn/)下载《瓯海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如实填写,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初次参加工作证明(录用表、工资转正定级表或介绍信,提供其中之一)、近三年年度考核表等复印件,近期3张1寸免冠同底照片,到报名地点报名,接受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同意后,取得相应选调考试资格。
  4. 选调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数或不开考。
  (二) 组织考试
  1. 笔试。笔试内容为相关的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以7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2. 技能测试。对参加笔试的对象进行业务技能测试。测试内容为会计电算化软件操作,满分为100分,以3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 体检、考核
  根据选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对象。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费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考核过程中,如发现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条件不相符或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如遇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 选岗
  经体检、考核合格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选岗,确定选调单位。
  (五) 公示、选调
  根据选岗情况,确定拟选调对象,在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rss.ouhai.gov.cn)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选调手续。选调人员接到选调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
  本公告相关事项由瓯海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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