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长兴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考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一 、招考范围、对象及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应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具有本县常住户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热爱社会主义,事业心、责任心强,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并符合招考岗位所需条件的人员。
报考面向转业士官招考岗位的,应是2010年冬季以前从部队退役的重点安置对象(含10年以上转业士官等,以下简称转业士官)。已在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岗位工作的,户口在农村且有承包田地和宅基地的,原已安排在国有(含国有、集体控股)企业工作、参加过企业改制并实施职工身份置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转业士官除外。
二、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采用现场集中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2年7月23日(星期一)8:30-16:30 。
3.报名地点:长兴县人力资源市场(雉城镇金陵北路浙北大厦长兴店北侧旺角维多利亚32幢2楼)。
4.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部队转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5.农村户口转业士官报名参加考试的,同时需提供村委会、镇政府等相关证明(有无承包田地和宅基地的证明)。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复习参考资料参阅浙江省人事考试参考用书《综合基础知识》(2012-2013版)。
笔试日期:2012年7月27日(星期五)。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转业士官转业到长兴后的时间按每年0.5分(不满1年按1年计算)的分值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加分。
四、考察
主要是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内容,并对其应聘资格进行复核。
面向社会招考的岗位,按各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
面向部队转业士官招考的岗位,先按各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转业士官本人选择岗位。再对完成选岗人员进行考察(入围对象如自动放弃选岗,则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优先;如笔试成绩再相同,则采取加试或其他协商办法处理)。
五、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长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录用
公示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和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职工或国有企业合同制职工相关录用手续。
七、待遇
面向社会招聘的协警待遇,按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有关规定以及公安部门协警待遇执行;面向部队转业士官招聘的工作人员待遇,按机关事业单位编外或国有企业合同制岗位招聘转业士官有关规定执行。
长兴县民政局
长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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