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绍兴市大学生村官报名考试及政策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我市将组织实施2012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2012年省下达我市选聘大学生“村官”110名,其中“两项计划”13名(团中央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的人员,由省里直接确定),择优选聘30名,公开选聘67名(其中A岗位56名,必须具有中共党员包括中共预备党员的身份;B岗位11名,身份不限),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市 直绍兴县诸暨市上虞市嵊州市新昌县越城区
择优选聘岗位及数量3346563
公开选聘岗位及数量A岗位6491211113
B岗位1122221
“两项计划”0250213
合 计10102020202010
二、选聘方式
选聘工作采用择优选聘与公开选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择优选聘通过面试、体检、考核的方式择优确定人员;公开选聘按照以往做法,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的方式择优确定人员。
三、选聘条件
所有热爱基层工作、热心农村事业、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有志于服务新农村建设的高校毕业生均可参加报名。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2月17日以后出生);
2、参加择优选聘的,须为全国211、985重点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绍兴生源或绍兴户籍),在浙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省级优秀毕业生、系(院)以上学生干部(绍兴生源或绍兴户籍)或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参加公开选聘的,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报考生源地选聘岗位,已经落户人员报考户籍所在地选聘岗位(以县(市、区)区域确定生源地或户籍所在地,市直选聘岗位对应的生源地或户籍所在地与越城区相同)。
四、选聘程序和时间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2月17日0时至2月27日24时,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考人员在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符合择优选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同时填报择优选聘和公开选聘。
2、资格初审。2月17日0时至2月29日24时,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落实专门人员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可于2月28日12时前进行改报。
(二)择优选聘
1、资格复审。凡报名择优选聘人员均须在3月10日(9:00—17:00)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地点在绍兴市人才大楼(绍兴市越城区胜利东路285号)一楼交流厅。报考市本级岗位人选由对应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负责复审,报考县(市、区)岗位人选由对应的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往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省级优秀毕业生证书、学校出具的优秀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等;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校出具的优秀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等。复审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
2、面试。3月11日组织面试,9:00开始,一天内完成。面试试题由省里统一命题,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参加体检、考核。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1.2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报名人数不足1:1.2的,可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3、体检、考核。各县(市、区)选聘大学生“村官”的体检、考核工作由各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市本级选聘大学生“村官”的体检工作由市人力社保局负责,但考核由相应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负责。体检、考核工作在3月25日前完成。
4、公示、聘用。将通过择优选聘确定的拟聘用的全部人员名单在绍兴人才网公示,各县(市、区)人才网公布本地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于4月5日前确定拟聘人员,7月底前完成全部聘用手续。聘用岗位由拟聘人员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报考岗位内自行选择。聘用工作市本级由各开发区、新区负责;各县(市、区)由相应的组织人事部门负责。没有进入择优选聘拟聘人选,已报名参加公开选聘的,可继续参加公开选聘。
(三)公开选聘
1、笔试。4月15日上午9:00—12:00全市集中笔试。笔试试卷由省里统一命题和阅卷。考试科目1门,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申论,总分为100分。根据实际情况,由省里统一划定合格分数。报名人数与选聘计划数没有达到2:1比例时,相应核减选聘计划。报考人员在4月11日至14日期间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成绩4月24日在绍兴市人才网和各县(市、区)人才网上公布。
2、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均须在5月4日9:00—17:00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地点在绍兴市人才大楼(绍兴市越城区胜利东路285号)一楼交流厅。报考市本级岗位人选由对应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负责复审,报考县(市、区)岗位人选由对应的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往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等。报考A岗位的还需提供由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预备党员)身份证明或学校党组织出具的组织介绍信。复审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
3、面试。面试时间为5月5日,上午9:00时开始,一天内完成。面试试题由省里统一命题,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的不进入体检、考核。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面试成绩÷2。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并当场公布。根据考生总成绩,按1:1.2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4、体检、考核。各县(市、区)选聘大学生“村官”的体检与考核工作由各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市本级选聘大学生“村官”的体检工作由市人力社保局负责,考核工作由相应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负责。体检、考核工作6月底前完成。
5、公示、聘用。将通过公开选聘确定的拟聘用的全部人员名单在绍兴市人才网公示,各县(市、区)人才网公布本地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拟聘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报考岗位内自行选择聘用岗位,总成绩相等时,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于7月底前完成全部聘用手续。聘用工作市本级由各开发区、新区负责;各县(市、区)由相应的组织人事部门负责。
五、其他事项
1、择优选聘的面试和公开选聘的笔试、面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试场集中设在市区。
2、“两项计划”人员的岗位相关县(市、区)可单列并由当地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落实。“两项计划”人员的聘用参照浙组[2009]36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3、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统一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由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一般为3年,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聘用期满、聘期考核称职以上、未进入村“两委”班子的大学生“村官”,本人提出续聘申请,经乡镇(街道)党委初审,县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本级开发区、新区管委委)审定,可签订续聘合同继续留村工作,但至多续聘一次,聘期不超过3年。2个聘用期满后,未进入村“两委”班子的人员,原则上不再续聘。聘用期间的年总收入一般不低于当地上一年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含规模以上私营单位)水平。
4、此公告可于2012年2月11日起登陆下列网站查询:
绍兴人才网www.sxrc.com.cn
绍兴县人才网www.ctcrc.com.cn
诸暨人才网www.zjrcw.gov.cn
上虞市人才服务中心www.syrc.org
嵊州人才网www.szrcw.com.cn
新昌县人才网www.xcrc.net
越城区人力资源网www.ycrl.com
中共绍兴市委组织部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