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绍兴市考试录用公务员
体能测评及市级机关面试相关事项的通知
2011年绍兴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及排名已公布,为确保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及市级机关面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有关事项安排:
1、报考绍兴市公安、检察、法院人民警察的体能测评,全市统一进行测评。
2、领取体能测评通知书时间及地点:
①时间:2011年4月13-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凭身份证领取,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②领取地点:报考公安的到绍兴市公安局(绍兴市人民东路489号,公安局大楼传达室);
报考检察法警的到绍兴市检察院(绍兴市人民东路310号,检察院大楼1104室);
报考法院法警的到绍兴市中级法院(和畅堂109号,法院大楼806室);
报考绍兴市本级公安、检察、法院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领取资格复审通知书。
报考县(市、区)人民警察的考生体能测评合格后,需回报考地按规定的时间进行资格复审。
3、体能测评时间、地点:
时间:2011年4 月16日7:00或12:30之前(请考生按指定时间务必不要迟到);地点:绍兴市体育中心南大门(城东涂山路1号)报到。
二、市级机关资格复审有关安排:
领取资格复审通知书时间及地点:2011年4月13-15日,地点:各招考单位通过电话告知(请各位考生在近期不要关闭手机);
资格复审时间:2011年4 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5:30);地点:绍兴市人才大楼(胜利东路285号)。
除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具有硕士学历、学位的考生可不携带;集体户籍考生可携带户籍卡原件;应届生为印有本人生源地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外,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报考职位所需要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出具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与浙江省项目办签署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协议书”;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人员应出具由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服务证》;
参加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2010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1、时间:4月23日上午7:20前到指定候试室报到(届时在教学楼门口会公布候试室安排,请考生务必不要迟到);
2、地点:绍兴市委党校(阳明路8号)。
四、成绩公布。现场公布,并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和绍兴人才网上查询。
五、体检。面试结束后一周内,参加体检。
咨询电话:85133666 85131636
中共绍兴市委组织部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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