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务员申论热点时评:公安微博

2010-12-22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社会问题的背景】
    (1)从今年2月24日开始,广东省21个地级市及省公安厅的官方微博相继开通,到5月11日,全部完成认证并在网上建立起了微博群。昨日,北京警方也宣布将开通微博,实现与网民平等交流。这一系列公安微博,被网友称为“微博110”。在公安官方微博兴起的同时,不少警员个人也在网上织起了微博。
    (2)广东各地公安局开通微博是在省公安厅的部署和领导下推行。此类公安微博被称政务型微博。今年年初,广东全省公安机关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座谈会召开,广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长梁伟发向全省民警推荐看《正在爆发的互联网革命》一书。肇庆市公安局警察公共关系科科长陈永博看后,试着在微博注册个人账号。随后陈永博的同事也开通微博。一段时间后,有人建议肇庆市公安局以公安局的名义注册一个微博,促进信息公开。后来,在广东省厅指导下, 佛山、珠海、河源、茂名等地公安局的微博相继开通。5月11日,广东省公安厅将各地的公安微博联系起来,形成全国独一无二的微博群。
    (3)广东公安微博群是全国第一个也是目前唯一的公安微博群。以群形式亮相的公安微博群在工作上实行联动,对公众关心的热点话题通过微博群工作模式联动发布,使信息在最短时间内及时转发和共享,如广州市局第一时间在公安微博上发布了“暴雨中失踪的清远来穗女大学生”一事的最新情况,并及时发布后续调查进展。“使警方声音第一时间被网民读取和播报,避免了误读和谣传。”
    (4)针对公安微博前期运作,公安厅相关人士总结了三大不足。其中首当其冲的是个别地市公安机关领导对微博认识不足,觉得没有必要。另外一个就是有的地市准备不充分,“觉得微博形式比较陌生,有点怕,担心能不能开,不能充分发挥公安微博的优势与网友互动,甚至限制了部分评论功能。通过几天的实践后,警方很快将评论功能打开了,网友也予以肯定。”微博的撰写质量也是广东省公安厅的要求之一,该人士直言,部分公安微博发布的博文“官味”或者“宣传味”太浓,达不到预期的公关和沟通效果,和网友的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
    【核心观点】
    (1)公安开微博,是对“110”一个很好补充。110只是简单接警,但微博可让公安更深入了解复杂的社会心理和社会矛盾。公安部门开微博与一般政府部门开微博意义很不一样。公安部门与民众安全直接相关,民众更希望了解公安部门工作运转,通过微博这样一个迥异于官方文件的民间形式,沟通和交流将更便捷。公安微博运转好了,能一定程度解决社会矛盾。如果流于形式或半途而废,可能会引起民众的不满。
    (2)网络公共空间为广大网友提供了一个或相互对话交流或与政府对接博弈的平台。互联网与公民社会联系的一个枢纽是公共领域,在“互联网-公共领域-公民社会”的逻辑中,公共领域成了互联网与公民社会关联的中介。就开放性而言,无论其地域上或阶层上都具有散发辐射的特点,一介平民都有获得信息和发表意见的权利;就独立性而言,互联网非中心、分布式等特殊的技术机理,使网民获得了更多的自由,更能够做到畅所欲言。
    (3)重视微博这一新兴社会管理工具的作用,利用新兴媒体的特点,使警民多元、快捷互动,既让警方得到公众的支持和理解,又使警方更切实地为民服务。
    (4)从综合评价的角度而言,“公安微博”值得我们大声叫好,这标志着我国民主政治进程中,“民众知情权”的日益兑现。广东的警方在过去发布案情进展,主要依赖“纸媒、广播和电视”。有了网络微博这一工具,使得警方能占据“网络高地”,从而抢得第一时间的“话语权”,确实一个重大的进步。
    (5)网络的迅猛崛起使官民之间的信息交换方式发生很大改变,政府的官方网站、政界人士的官方博客已成政府和民众沟通的良好渠道。随着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信息发布的门槛降低,一些重大事件发生后,微博上都有大量的新鲜信息发布。在某种程度上,微博是新闻爆料站与民间意见集散地。
    (6)如果能通过微博热情地回答网民提问,尊重社情民意的表达,容忍哪怕是一些激动的言辞、满腹的牢骚,将在很大程度上舒缓过激情绪,对促进社会和谐、警民互动、疏导民情大有裨益。但如果只是满足于其宣传阵地、表彰政绩功能,那各地市级的警务网站早就足矣,无需画蛇添足。目前微博正热,但我们同样需警惕的是,微博会不会如同曾经遍地开花的“×长热线”、“×长信箱”一样,在一阵风吹过后,照例变得冷冷清清、无人问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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