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乐清市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通知

2010-11-29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有关考生:
  根据2010年乐清市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安排,现将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仅对列为资格复审对象的报考人员进行。
  二、资格复审时间定于2010年11月29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至16:30在乐清市政府主楼B405室进行,现场审查考生提供的相关材料。
  三、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2010年全日制普通学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有迁出记录的户口簿)、毕业证书等岗位所需的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国外学历学位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其空缺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予以替补。
  乐清市人事局
  附件:进入资格复审考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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