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2-22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工作需要,经宁波市人事局同意,宁波教育学院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7名。
二、应聘条件
1、遵守法纪、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条件;
3、身体健康,符合《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要求。
三、招聘岗位及有关要求 字串6
招聘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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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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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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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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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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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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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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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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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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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周岁以下,有艺术特长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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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训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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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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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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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或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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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周岁以下。有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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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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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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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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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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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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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与幼教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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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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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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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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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声乐与合唱指挥专长,30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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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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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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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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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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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技术方向,35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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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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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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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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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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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周岁以下,有两年主办会计经历,本科学历者须事业单位在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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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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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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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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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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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35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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