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一)

2009-12-15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宁波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系宁波市规划局直属的全民事业单位,具有甲级规划设计、乙级市政工程设计和乙级建筑设计资质。因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甬政发[2007]109号)文件精神,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市人事局核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有关要求
序号
招聘
岗位
招聘
人数
招聘
范围
学历及要求
专业
要求
其本要求
1
副总建筑师
1
不限
    本科及以上,具有八年以上甲级设计院建筑设计经历,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建筑学专业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
2
道路、桥梁工程设计
2
不限
    本科及以上,具有10年以上本岗位工作经验,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道路与桥梁及相关专业
3
副总工程师
1
不限
    本科及以上,具有八年以上甲级设计院道路、桥梁设计经历,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具有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市政、道路、桥梁工程

二、    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1月4-5日(逾期不再报名),上午8:45——11:00,下午1:45——4:00;
2、报名地点:宁波市大步街9号B座17楼(宁波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院办公室),联系电话:0574—87700463 传真:0574—87724420 联系人:章静
3、报名办法:填写《宁波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报名表》;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自荐材料、1寸免冠近照2张,到报名点报名。
三、资格初审
对报名人员按岗位要求进行相关资格初审,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
 
四、面试
面试科目为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员。
五、考核
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聘用及公示
经考核、体检合格,报市规划局、市人事局核准后,公示七天,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宁波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009年12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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