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招聘
2009-09-12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金华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是金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属的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属第三方公正检测机构,主要承担政府委托的产(商)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验货及其它公正检验;开展量值传递工作,对工作计量器具开展计量检定、测试、校准服务;提供有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承担有关科研任务。
现因工作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名。
一、招聘范围、对象
要求户籍在浙江省范围内的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技术监督事业;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相应的理论和实践操作能力。
2、专业条件:检验检测岗位3名,要求工程力学类、材料类、仪器仪表类、消防工程专业、环境科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1979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上述岗位若取得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建材、消防、力学检定岗位上岗证的人员,专业不限。
上述岗位若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五年以上相应岗位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单位出具有相应岗位工作证明)或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74年9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专业问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三、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2009年9月18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在金华市人才交流中心(丹溪路1195号2楼)报名。
2、报名时携带毕业证书、户口本、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相应岗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彩照2张等材料。
3、报名时收取报名考务费80元/人。
四、考试
考试采取百分制,分笔试(包括综合基础知识科目和专业知识科目)、面试。其中综合基础知识科目30%、专业知识科目30%、面试40%计入总分。
1、综合基础知识科目考试范围:一年内国际国内重大时事、浙江省人事考试参考用书《综合基础知识》(2008版)。
2、专业知识科目考试范围:
质量技术监督基础知识;
实验室管理及计量质检基础知识;
相应检验检测岗位专业知识。
3、笔试。报名人数达到招聘数3倍进入笔试,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
笔试时间:2009年11月1日。
4、面试。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人员进行面试。
五、体检、考核
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人数进行体检、考核,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替补。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招聘单位公示七个工作日,无举报或经审核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
1.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核: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联系人:朱丹丽;联系电话:0579—83207006
金华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
二OO九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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