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园林管理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2009-08-13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工作需要,丽水市园林管理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学历(硕士研究生)工作人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和条件
(一)招聘专业:设计艺术学1人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心强,热爱园林事业;
2、具有硕士研究生毕业学位、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3、身体健康。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采取个人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者需持《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于2009年8月10日-815到丽水市建设局人事处报名(城东路99号322室、电话:2272415)。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招聘条件的参加面试。
(二)面试。根据实际工作岗位需求,本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三)体检考察。根据面试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后,按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四)聘用。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通过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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